报名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身份条件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华侨考生:
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者,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获内地(祖国大陆)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报考时若还未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应届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取得学士学位且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能提供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到硕士水平的科研成果。
其他条件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符合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
建议: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对考生的身份和学历学位有明确的要求,考生需仔细对照自身条件,确保符合所有报考条件。
港澳地区考生和台湾地区考生需要办理相应的通行证或居住证,华侨考生则需要满足特定的居留和居住时间要求。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报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