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生硕士贷款政策

大政教育 · 2024-12-25 17:28:01

海外硕士研究生贷款政策如下: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国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贷外汇;出国攻读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贷人民币。

贷款条件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有境外就读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有境外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保证人。

借款人拥有一定比例的所需费用。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贷款期限

出国留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6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情况分别确定。

贷款利率

出国留学外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中国银行外汇存贷款利率表》中按相应期限的外汇贷款利率。

出国留学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的同档次人民币货款利率。

贷款限额

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在境外就读期间全部学杂费用和正常生活费用的80%。

对每个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万美元。

具体贷款比例和贷款金额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留学所需费用情况和担保情况分别确定。

贷款申请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本人的护照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留学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还款能力证明(如银行流水、纳税证明、收入证明等)、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等。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贷款本息实行月均等额还款法。

这些政策适用于有意向出国留学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贷款条件和额度可能会根据贷款机构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贷款前,详细咨询相关贷款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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