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主要依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文件进行。录取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成绩要求
考生需要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有特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例如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50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248分。
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定比例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确定复试名单。
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按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1.2-1.5倍之间的全部参加复试;不足1.2倍的可通过调剂按1:1.2比例复试,缺额较多专业可适当扩大复试比例但不能超过1:1.5。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调剂生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门类的国家A类线及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核时必带材料包括初试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等。
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口语、笔试和面试,具体比例可能因专业而异。例如,某高校的法学专业复试中,口语10分,笔试30分,面试60分。
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全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4月18日至4月30日。
档案转入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2019级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将档案转入学校,具体转入时间要求为2019年11月5日前。
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会通过邮件或公告通知考生,考生需按照通知预约自取或邮寄。
以上步骤和细节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考生的权益。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