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奖学金
范围: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申请、评审与发放: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范围: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标准: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确定)。
申请、评审与发放:每年评审一次,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范围:用于奖励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标准: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具体分为三档,硕士研究生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评审与发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开学后,根据学校当年奖励及资助工作日程安排向学校提出申请。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范围: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要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支持。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范围:对于到基层就业或应征入伍的研究生,提供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这些资助政策旨在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研究生及其家庭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经济压力,专心进行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