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不文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坐错位置:
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需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携带违规物品: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前抢答或超时答题: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不得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考试迟到早退:
迟于开考后15分钟入场或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均属违规。
考场喧哗:
考生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
交换物品、打手势、偷看或抄袭:
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
使用规定之外的工具:
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无效,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不得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未经监考老师同意私自离开考场:
考生在考试期间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故意破坏试卷或答卷:
如涂改答案、撕毁试卷等行为。
干扰他人考试:
如大声喧哗、相互交换等。
未依照规定填写或涂改试卷信息: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相同,不得随意填写或涂改。
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等。因此,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