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呼和浩特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呼伦贝尔学院“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点选择
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
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非应届毕业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工作单位在呼和浩特市的非呼市户籍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本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
建议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