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考研成绩复核程序如下:
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于2024年2月26日至28日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申请方式和具体要求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复核实施
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对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进行集中复核,复核完毕后将复核结果返回各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自命题科目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办法由招生单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结果反馈
成绩复核完成后由招生单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认定后予以更正。本办法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建议:
考生在申请复核时,务必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确保申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复核结果将由招生单位直接通知考生,因此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获取复核结果。
如果对自命题科目的复核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招生单位获取更详细的复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