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是由教育部和各高校共同决定的。具体来说:
1. 教育部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高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2. 高校根据自身的培训能力、科研能力、导师数量、教学评估质量等因素自行定计划并上报教育部门,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门批准的人数为准。
3. 招生单位在考虑报名人数、招生区域分布、导师人均招生名额上限等因素后,公布具体专业的招生名额。
4. 调剂名额是在招生人数减去推免生和一志愿考生后的剩余名额,如果一志愿招满,一般不会再去调剂,除非有追加名额。
5. 高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也会参考往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作为下一年招生简章中计划招生人数的参考。
6. 国家还会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方式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发布信息,以提供当前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决定方式的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