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的六大规则内容如下:
招生单位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研究生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全面评估考生的学术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应对复试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