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计划内非定向培养
按照国家的招生计划来录取。
需要将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学校。
由国家承担培养经费。
毕业以后按照双向选择来就业。
计划内定向培养
也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来录取。
录取前学生需要和院校及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合同来培养。
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
学生毕业后要按合同规定到签订合同的定向单位工作。
计划外委托培养(定向)
由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一起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由委托单位承担培养经费。
不需要转户口和档案。
学生需要在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计划外自筹经费(非定向)
学生需要自己承担培养经费。
不需要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学校。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这些录取类型涵盖了不同的培养方式、学习形式以及就业安排,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