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加分证明

萌娃教育 · 2024-12-25 20:52:48

加分项目及条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所在高校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或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其他加分项目

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需关注各学校的官方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遵循各学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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