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项目及条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所在高校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或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其他加分项目:
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需关注各学校的官方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遵循各学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