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招生人数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和步骤。以下是主要的制定步骤和考虑因素:
国家总体招生计划
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根据社会需求、培养能力和资源条件,制定并下达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计划分为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普通高校实行这两种计划相结合的体制。
高校自主安排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不包括国家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培养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学位授权点的招生规模。
院校具体编制
各高校根据往年的录取率、培养计划、新增硕士点情况以及报考人数等因素,制定初步的招生目录。
具体到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学校会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统筹安排,一般全日制招生专业按上年度招生指标数的95%确定,非全日制按上年实际录取人数确定。
特殊情况调整
对于首次招收研究生的专业,其招生计划由招生单位在上述规模内调整安排。
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则根据当年实际下达的专项计划编制。
公开与备案
高校需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报备到教育部,以便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
实际录取调整
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高校会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推免录取、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综上所述,考研招生人数的制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既包括国家层面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也包括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自主调整。最终确定的招生人数将用于指导当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