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究生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生行为规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妨碍监考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入场。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提前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并将手机等不得带入考点的物品放置在指定区域。
考试用品规定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以及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也不允许携带使用计算器。
入场安检
考点入场安检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核查方式,考生须遵守考点公告,有序入场,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安检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
诚信考试
考生应认真履行诚信考试义务,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替考或让他人替考,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作弊考生的作弊事实将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其他规定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