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退学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或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休学期满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或复学复查结果不合格,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若研究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或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能完成学业,也将予以退学。
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硕士生若在一个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将予以退学。
博士生若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也将予以退学。
科研能力差或不符合培养要求者
培养单位经过考核认为研究生不宜继续培养,或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可予以退学。
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可予以退学。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
研究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将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保障学生的权益。建议研究生在面临退学时,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学校程序办理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