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针对硕士研究生的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落户政策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他条件即可申请0门槛落户。
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生活补贴和购车补贴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总额为15万元,购车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1万、6千、3千元。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贴
对于到武汉市公务员机关(含参公)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除按规定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后任命为主任科员外,市财政分5年拨付2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
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落实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就业和租房补贴
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为每人颁发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安家租房补贴。
其他支持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每个月补贴在1000元以上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武汉研究生补贴政策。
创业支持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人才公寓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经资格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减免资格的,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最长减免期限不超过一年),超出减免金额以上部分的,由个人承担。在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经资格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减免资格的,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2000元(最长减免期限不超过二年),超出减免金额以上部分的,由个人承担。在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建议有意向的硕士研究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在武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