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中涉及的主要原理包括:
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同一性: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斗争性:相互排斥、相互制约。
具体措施:自觉利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力量推动事物发展,既使其“相反相成”,又使其“相辅相成”。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具体措施: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
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化。
质变与量变之间的根本区别:事物的变化是否超过度。
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与质变相互渗透。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
规律含义: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特征: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人们可以认识和发现规律,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
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世界物质统一性
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
意识的能动作用原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的能动作用表现:自觉性、目的性和计划性;能动创造性;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
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原理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社会生活的本质,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分化与统一的现实基础。
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
事物普遍联系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普遍联系,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这些原理在考研政治中占据重要地位,理解和掌握这些原理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结合具体实例和实际应用,深入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