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老师考研是指 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这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且考生需签订三方协议,确保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一定年限。
具体来说,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 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3. 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录取前,考生、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需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且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考生需按照合同规定回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毕业后的服务期内通常不能自主更换工作单位,若要考研,需要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定向关系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定向培养老师考研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旨在为用人单位培养专门人才,同时确保这些人才在毕业后能够回到原单位服务一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