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针对硕士研究生的补助政策如下:
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
在日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择业期(毕业3年内)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择业期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8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择业期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对国家、省属驻日照高校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申报认定的方式,每月由市级财政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三年内由东港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生活补贴。
建议:
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可以充分利用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科研和生活补贴,以降低生活成本,专注于科研工作。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选择就业单位时,可以考虑那些提供较高生活补贴和社保(房租)补贴的用人单位,以更好地平衡生活和工作。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创业支持政策和财政补贴,以减轻创业初期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