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热爱教育事业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职责与时间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基地指导硕士生。
学术与教学背景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具备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近三年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亦可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科研能力
具备本门学科系统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具备解决复杂理论问题、技术问题和应用问题的能力。
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发展趋势,选定有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研究方向稳定,现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研究生培养条件。
其他要求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身体健康,能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
遴选程序
申请人需要登录研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统一身份认证,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表决,获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经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师德师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表决,获全体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即获得申请的硕导资格。
其他信息
学术型和专业型导师资格可同时申报,需分别填报、分别遴选,申请硕导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学科建设以及硕士生指导教师科研工作等情况,分配指导教师拟定招生名额,并在“双选系统”中进行维护。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仅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还能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工作,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生培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