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
户籍与居住证要求
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
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
报考点选择
在津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和报考在津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除非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
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同样需要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居住证。
特定高校报考点接收范围
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的接收范围包括:
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学生(报考非本校招生单位且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参加考试的除外)。
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19所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天津师范大学和19所高校之外的其他在津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
就读学校在津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学生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
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者居住证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
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希望考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