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洛森百科 · 2024-12-26 00:24:20

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 ,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所从事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职称与学历、学位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教授或相当职称者。

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且为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1985年(含)以后出生。

承担有厅局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且经费充足。

有较稳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基地指导硕士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具备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近三年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亦可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

具备本门学科系统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具备解决复杂理论问题、技术问题和应用问题的能力。

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发展趋势,选定有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研究方向稳定,现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研究生培养条件。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年龄要求:

不能完成对一届研究生的指导工作的,原则上不再招生。二类及以上在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部级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导师项目(不含教学类项目)可支配经费应满足理工类不少于3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5万元。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无一次性科研经费到账理工类3万元(含)以上、人文社科类1.5万元(含)以上的导师不安排招生。

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新增导师原则上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已在其他单位招收过研究生的导师除外。入职3年内的新增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鼓励协助资深导师指导研究生,积累经验,已在其他单位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导师除外。

这些条件综合评估了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经验和师德师风等方面,以确保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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