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政府为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以下待遇:
工作待遇:
一经聘用,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在高级中学任教,并享受开平市在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安家补助费:
市政府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户)发放安家补助费10000元。
生活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开平工作之日起三年内,在享受唐山市标准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500元。
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开平落户后,享受购买开平区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5万元(唐山市标准为1万元)。
其他支持:
提供周转住房和经营商铺的支持。
这些措施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开平的教育质量和整体竞争力。建议有意向的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