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

左岸教育 · 2024-12-26 00:58:05

针对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的违规处理,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违规处理依据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措施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事实记录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严重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考试纪律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以及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和《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考试违纪行为

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与要求的行为,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在考场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带出考场等,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综上所述,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的违规处理措施严格,涉及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处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影响其今后的升学和就业。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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