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籍清理工作主要依据各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普遍的处理方式:
学籍清理对象
通常包括即将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例如,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和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等。
最长学习年限
存在不同的学制和对应的最长学习年限,例如,两年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等。
处理方式
肄业: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学年及以上,但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结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但毕业论文没有通过者,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毕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提前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明确最长学习年限和毕业时间,做好预警工作。
核查与审批
各培养单位需认真核查本单位研究生的学籍情况,联系并要求研究生填写相关登记表和承诺书,确认其相关信息及即将超期的原因,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研究生院。
教育引导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做好拟清理研究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确保研究生了解自己的学业状况和可能的后果。
提交材料
各二级培养单位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研究生学籍清理名单汇总表及清退处理意见至研究生院。
综上所述,学籍清理工作是一个规范性的过程,各培养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确保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建议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密切关注学籍异动和相关通知,提前规划学业,确保按时完成学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