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钢琴专业理论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音乐分析约60分,钢琴理论约90分。
包括:钢琴演奏理论、钢琴教学法、西方钢琴艺术史、中国钢琴发展史。
题型结构
音乐分析
曲式图示,35分
分析报告,25分
钢琴理论
填空题,约10分
名词解释题,约20分
简答题,约20分
分析论述题,约40分
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音乐分析
考试目标: 考察学生对于音乐发展逻辑的把握能力,包括音乐陈述结构特点、曲式结构特点、调性布局特点等。 考试内容 陈述结构类型:乐汇、乐句、乐段、乐段的扩展、群结构、自由结构。 曲式结构类型:单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复合再现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等。钢琴理论
考试目标 系统掌握钢琴演奏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了解钢琴演奏的过程、原理和方法。 能运用钢琴演奏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解决演奏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钢琴演奏的基本要求:坐姿、手型等在钢琴演奏中的作用。
宁波大学
考试科目名称:钢琴(学硕——钢琴教学研究方向)
考试内容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740及以上难度的快速练习曲)。复调一首
(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难度的复调作品)。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莫扎特、贝多芬、海顿、舒伯特内任选)。
分值时间
考试满分: 100分。 每人30分钟以内。 注 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完整曲目。 沈阳音乐学院 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
练习曲2首,其中必须包括1首肖邦练习曲(0p.10 No.1、2、4、5、7、8、10、11、12或0p.25 No.4、5、6、8、10、11、12其中一首),另一首练习曲选自其他作曲家(考试时抽取其中1首演奏)。
古典奏鸣曲1首(包括舒伯特的奏鸣曲),考试时抽取其中一个乐章演奏。
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三声部及以上)。
乐曲2首,其中包括浪漫派大型独奏乐曲(10分钟左右)和近现代作品(时间不少于5分钟)各1首,考试时抽取其中1首演奏。
专业面试
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
复试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所有乐曲均应为独奏作品且须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表演部分或完整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