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标准
复试总成绩低于170分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公示与复议
复试名单公示后,接受考生复议申请,有异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联系。
成绩排序与录取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各专业名称拟招考计划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计划内待录取。
其他信息
具体的录取名单和实施细则可能会由各个学院或学校单独发布,建议关注相关学院或学校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建议
提前准备: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复试的具体要求,包括成绩标准、复议流程等。
关注官方信息: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录取信息和通知。
保持沟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及时与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院联系,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