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
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
随迁家属材料
随迁家属户口簿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无房证明:
如果在租赁房屋落户,需要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
单位证明:
如果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需提供单位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近期免冠照片:
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
落户在亲戚或朋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针对毕业2年内或45周岁以下的情况)。
请根据具体落户地点和政策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安机关,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