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走读申请学校的流程如下:
个人申请
填写申请表和签订走读协议,向培养学院提交申请。
辅导员审核
审核走读研究生材料是否齐全、家长是否签字,并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至汇总表,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核
各学院在截止日期前(例如6月18日中午12:00前)确定信息无误后,将纸质版汇总表和走读申请表送至勤政楼2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审批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截止日期前(例如6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并将学生走读申请表盖章后归还给各培养学院。
学生个人办理退宿
学生在6月20日至6月25日期间凭走读申请表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盖章完成退宿审批确认,到本楼栋宿管老师处登记完成退宿并搬离宿舍。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确定最终退宿学生名单并统一报送至财务处。
申请要求与资格
申请资格:
本校教职工子女(配偶)需提供家长(配偶)的工作证明。
身体条件不适合集体住宿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且有家长陪读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和住址。
已经结婚且居住学校附近的(如大学城校区需住大学城),需提供结婚证明和住址。
联合培养研究生到校外开展课题研究,需由学院提供证明。
其他确实需要到校外住宿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走读政策: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指定的学生公寓,禁止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
办理走读的学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不符合资格的不予提交申请。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学校的走读政策和具体要求,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资格。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表、走读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
及时沟通:在申请过程中,及时与学院、辅导员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考研走读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