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在太原落户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在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提交申请。
现场核准
派出所或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合格者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落户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再凭《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历证及其复印件。
部分派出所可能会要求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打印件,可通过搜狗搜索“学信网”注册账号后获取。
其他要求
对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对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如租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租赁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集中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材料。
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往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以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如有任何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户籍接待窗口,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