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针对硕士研究生的引进政策如下:
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
国(境)外大学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引进岗位及名额
市直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00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待遇及要求
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工资、津贴等。
引进人员的工龄、社保、职称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纳入高层次人才培育、使用和服务范围。
鼓励支持到县市区对口基层单位培养锻炼,基层工作满2年的,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上优先。
博士研究生免试。
其他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在引进范围。
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建议: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积极关注榆林市的相关人才引进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由于政策会随时间更新,建议在申报前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确保符合最新的引进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