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特定志愿服务项目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考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特定群体的考生,通过加分的方式提高他们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竞争力。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