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生硕士研究生学位为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tomatological Medicine, S.M.M)。该学位主要授予符合条件的口腔临床医学研究生、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和在职口腔临床医师。
学位授予对象
口腔临床医学研究生
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在职口腔临床医师
学位授予标准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愿献身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口腔医学事业。
2. 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3. 掌握口腔临床医学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
4. 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5.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可能因院校而异,但通常会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和口腔正畸学等核心学科,以及公共选修课如口腔组织病理学新进展、口腔解剖生理学新进展等。
报名方式及资格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申请者应是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只招收2014年后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或其所在规培基地应位于黑龙江省内。
考试书目
考试书目通常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周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种植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正畸学等,具体书目以研招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为准。
其他信息
报名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专升本不能报考。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详细说明,包括学位名称、授予对象、标准、课程设置、报名方式及资格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