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落户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在宁波市内全职工作。
学历要求
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或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技师证书。
工作要求
在宁波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在申报前在宁波市缴纳社保累计满6个月,或在宁波市内创业累计满1年。
其他要求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社保要求 (针对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人才):
按规定参加宁波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持宁波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
随迁政策
在甬工作1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一定贡献的紧缺人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特殊政策
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放宽“先落户再就业”适用人群的范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即可申请落户。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途径,如按照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类别进行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