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落户西安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级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科技奖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
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
落户条件: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有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格的科研院所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学校招录的学生。
落户材料:学校(含科研院所)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学生入户申请书)、学生户籍迁移名册。
落户地址:学校或院所集体户。
研究生落户待遇
西安就业或创业后,可以申领“西安硕博人才奖”和“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
企业定向引进博士和急需紧缺硕士人才的,每引进1人即可获得5000元或10000元、每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其他补贴
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岗位人才需求目录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从外地来西安求职的相应应届硕博人才,可以享受以下补贴:
“西安硕博人才奖”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乐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社保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技能补贴”。
建议:
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可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详细的落户流程和所需材料。
普通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进行落户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虑在西安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可以充分利用相关的人才政策和补贴,以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