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硕士研究生

元圆教育说 · 2024-12-26 05:35:39

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时计算主要依据培养方案规定的计划学时数,并结合不同的系数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二年制硕士研究生

按120学时计算,第一年60学时,第二年60学时。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

按120学时计算,第一年20学时,第二年50学时,第三年50学时。

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二年的学时按100学时计算。

标准学时计算公式

标准学时 = 计划学时 × K × R

其中,K为课程系数,R为听课人数系数。

课程系数K的具体规定:

研究生专业课程:k=1.8

研究生公共课程:k=1.5

听课人数系数R的具体规定:

听课人数大于30人且小于90人时,R=1+(n/30-1)×0.5

听课人数大于90人时,R=2。

导师指导工作量的计算

指导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按40当量学时/(生・年)计算。

指导二年级研究生,导师工作当量按50当量学时/(生・年)计算。

指导三年级研究生,导师工作当量按60当量学时/(生・年)计算。

其他特殊情况

所指导的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均按3年计算。

研究生休学期间的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暂不计算,复学后,再计算指导该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

这些计算方法提供了不同情况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时计算依据,具体应用时需要参照培养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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