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编号的规则如下:
编号长度:
统一采取16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
前五位:
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
第六位:
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
第七至十位:
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
后六位:
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此外,不同类型的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前会有不同的英文字母开头:
同等学力申硕和GCT考试的在职研究生:编号以“T”开头。
专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以“Z”开头,不管是在职的还是全日制的都一样。
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
示例
例如,某在职研究生通过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能是: T1048632006000001,其中:
前五位“10486”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
第六位“3”为硕士学位级别;
第七至十位“2006”为授予学位的年份;
后六位“000001”为该学位授予单位的顺序号码。
建议:在查看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编号时,可以注意编号的前几位数字,以确定该证书是由哪个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以及具体的学位类型和授予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