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办法

冷知识 · 2024-12-26 06:42:38

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办理条件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但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准予结业。

办理程序

主动退学:研究生提出自动退学申请,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导师、学院、硕士点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按自动退学发文公布。

非主动退学:培养单位经研究,作出拟退学处理意见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学生拟退学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培养单位将拟退学的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结业申请:研究生填写《结业申请登记表》,并提供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毕业)论文报学院和硕士点审核。硕士点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结业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离校手续:按结业、肄业终止学籍的即将超限研究生均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研究生。

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离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者,可向学院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每年6月、12月前四个月学院学位办受理学生的答辩申请,学院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答辩流程审核答辩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答辩者,可换发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学位证;仍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其他

未按时提交结业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结业申请,研究生院不再受理。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可向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申请1次学位论文答辩。若答辩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收回结业证书(双证研究生),换发毕业证书。

建议:

研究生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时,应尽早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学业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自动退学、结业或肄业)。

若选择结业,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并确保所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结业后若希望换发毕业证书,需在规定的年限内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答辩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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