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考研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事概念 :以营利为目的的一切活动的总称。调整对象:
商事关系,即基于平等主体的关系和营利性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商法的概念:
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的性质
商法是私法,主要调整商事关系,目的是保护和协调民事主体的私人利益。
商法调整方法主要是民事权利义务的设定和民事责任的追究。
商法的特点
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融合。
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商法规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操作性。
商法具有国际性。
商法的基本原则
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交易规则定型化。
短期时效主义。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包括平等交易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保护交易安全原则,包括公示主义、强制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
商事主体:
依照商法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具体学科
公司法。
合同法。
担保法。
企业破产法。
其他重要内容
商事关系的分类: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
商法的分类: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广义商法和狭义商法。
商标权的专有性和时间性。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来源及其管理措施。
这些考点构成了商法学考研的基本框架,复习时应当全面掌握这些内容,以应对考研的各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