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南京买房政策如下:
人才购房政策
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如果在南京市工作,并且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在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政策。
特定企业人才政策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同样可以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政策。
无社保或个税要求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果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如果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申请租房补贴,补贴金额为800元/月。
购房补助
对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助;在区内购买竞配建住宅的,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并额外给予价值5万元的购车抵用券。
建议:
硕士研究生在南京市购房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或购房补助政策。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更为宽松的购房条件,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考虑申请租房补贴,可以减轻一定的居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