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创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创业基金贷款
各地政府提供创业基金贷款支持,如南京的321人才政策针对硕士及以上创业人才提供100万至200万的创业基金扶持。
简化贷款手续和利率优惠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并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员工聘请和培训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
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
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无偿资助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向市、区人事部门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其中市级企业向市人才开发中心创业服务处申报,区级企业向所属区人事局申报。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以享受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无偿资助。
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发放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风险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与银行按8∶2比例分担。
其他优惠
研究生创业还可以享受其他多种优惠政策,例如人才落户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岗位工资提升、晋升机会等。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硕士研究生创业,减轻创业初期的经济压力,并提供多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建议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顺利启动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