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招办考研报名退费的相关信息如下:
北京
报名费:初试费138元/人,复试费100元/人。
退费规则: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当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天津
报名费:依据津价费〔2001〕41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合计报考费110元/人;非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合计报考费170元/人。
退费规则:
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
考生因个人原因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
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当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
河北
报名费:160元/人。
退费规则:
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山西
报名费:4科每人次180元,3科每人次135元,2科每人次100元。
退费情况:
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内蒙古
报名费:190元/人。
退费情况:
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辽宁
报名费:150元/人。
退费情况:
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和未通过,或者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均予以退费。退费工作一般在下一年1月中旬前完成,所退款项原路返还。
吉林
报名费:每生200元。
退费情况:
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考试,以上情况不予退费。
广东
费用标准:
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
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
退费条件:
重复支付:如果考生因网银操作失误或网络问题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了报名费,系统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的部分。
不予退费情况:
除重复支付外,一般情况下,广东考研报名费一旦缴纳,将不予退还。特别是考生在完成网上确认后但未参加考试的情况下,报名费是不予退还的。
湖南
报名费:每生200元。
退费情况:
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
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
未通过网上确认。
错过网上确认。
上海
报名费:依据沪价费〔2003〕69号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250元/人。
退费情况:
已缴费但信息无效。
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
未通过网上确认。
错过网上确认。
陕西
报名费:150元/人。
退费情况:
已缴费但信息无效。
网报期间因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