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硕士研究生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招生目的:
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招生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招生对象:
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招生考试: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
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报考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招生计划:
由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试题管理: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试题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严格管理。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制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