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此外,专业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建议:
仔细研读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报名要求和限制条件。
提前准备所需的学历、成绩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报名时符合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