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针对硕士研究生的引进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引进计划
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与宁夏企事业单位签订预引进协议,自治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1至3年。
毕业后在宁夏服务不少于5年。
安家补助
录用到宁夏事业单位的博士人才(双证)不受用人单位编制限制,直接入编。
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人才,专业对口且急需紧缺的,可不用考试,直接考察、考核录用。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根据人才层次不同,给予20万元至220万元不等。
住房保障
用人单位可提供100至200平方米的周转房,或按照每月2000至3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最长连续发放5年。
符合条件的,也可减免租金入住各市县人才公寓,或以优惠价格购买共有产权房。
工作补助
博士(双证)人才到宁夏企事业单位工作,可额外享受24万元至30万元生活补助(事业单位每月4000元、企业每月5000元,连发5年)。
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人才到宁夏企事业单位工作,可额外享受12万元至18万元生活补助(事业单位每月2000元、企业每月3000元,连发5年)。
科研资助
给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10万元至30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8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配偶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宁工作,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