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辩证法主要涉及以下知识点:
辩证法的概念和特征
普遍联系: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永恒发展: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通过量的积累引起质的飞跃。
否定之否定规律: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更新的事物再否定前者,形成“螺旋式”上升。
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现象与本质:
现象是事物表面的、感官能直接感觉到的事物具体性,本质是事物内在的、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属性。
内容与形式:
内容是事物内在的本质和规律,形式是这些本质和规律的表现。
原因与结果:
原因引起结果,结果是原因的作用表现。
必然与偶然:
必然是事物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规律性的趋势,偶然是事物发展中非必然的、不稳定的因素。
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现实性是已经存在或正在实现的可能性。
辩证思维方法
归纳与演绎: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
分析与综合:分析是将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综合是将这些部分组合成整体。
抽象与具体:抽象是从具体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本质,具体是抽象本质的具体化。
逻辑与历史:逻辑是思维的过程,历史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二者是统一的。
矛盾的对立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每个事物的矛盾又有其特殊性。
以上是考研辩证法的主要知识点。掌握这些内容有助于深入理解辩证法,并在考研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