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主管部门是 教育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是研究生考试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以及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各个学校设有自己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负责本校的研究生招考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研招办在复试过程中负责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转到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考核,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合格的考生再由学院报给研招办。
综上所述,考研的管理和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及其下属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而各个高校则设有研招办,具体负责本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