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考研加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特定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
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
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外,若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其他特定情况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满足一定条件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一定分数并计入总分进入复试。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此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