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举报:
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
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
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试过程中作弊行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虚假信息
在研究生复试或者答辩过程中,如果考生被发现抄袭或者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如身份证号、毕业证书、工作经验等。
公示期问题
在考研公示期,因成绩和排名的公示,部分考生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被举报淘汰,如作弊、舞弊、虚假信息等。
其他违规行为
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可以向考研单位本身的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觉得比较严重,还可以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教育厅投诉。
如果感到考研机构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投诉。
建议
收集证据:在举报前,一定要掌握充分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进行有效的调查。
及时举报: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以免错过处理时机。
了解渠道:了解并记住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和网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举报。
通过以上信息,考研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