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研政治中, 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具体来说,价值体现的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价值由两方面构成:
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这是价值的源泉和目的。
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
这是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
价值的特性包括:
客观性:
价值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客观的,包括人的需要、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以及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都具有客观性。
主体性:
价值本身直接同主体相联系,价值的特点表现或反映着主体性的内容。
多维性:
价值具有多维性,即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可以揭示出不同的价值。
社会历史性:
主体和客体的不断变化决定了价值的社会历史性特点。
此外,价值在商品经济中还有特定的含义,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这是商品特有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的二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价值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和外延的哲学范畴,它揭示了客观世界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程度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在考研政治中,理解价值的概念和特性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相关理论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