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体检中不予录取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器质性心脏病:
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或低于86/56毫米汞柱。
传染病:
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在活动期间可能具有传染性,影响他人健康及考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能力。
精神类疾病:
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等,可能严重影响考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
血液系统疾病:
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可能严重影响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术表现。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如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
呼吸系统疾病:
如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等。
其他严重疾病:
如慢性骨髓炎、类风湿脊柱强直、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等。
视力问题: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不能低于5.0,两耳听力均不能低于2m。
肝肾功能疾病:
如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十二指肠溃疡、心肌炎,或肝肾等部位曾经做过较大的手术。
屈光不正:
若检查后发现有严重的屈光不正现象,即使经过矫正,视力依然无法恢复到原先水平。
其他生理缺陷:
如一只眼失明,或在经过矫正后,眼镜度数超过400度。
建议考生在报考研究生前,仔细了解并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上述疾病或生理缺陷,应提前咨询相关医疗机构并进行治疗,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体检。